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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江阳派出所空调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江阳派出所空调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SD229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江阳派出所空调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安装完成室内隐蔽部分施工,调试及验收工作根据现场装潢进度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查询截图打印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享受该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 2022年9月21日(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158031038@qq.com,联系电话:13270019728,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88号
联 系 人:郭宝骏 联系电话:1599513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联 系 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5279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震
电 话:13270019728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
2、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江阳派出所空调更新项目(发布版).docx